杭州新推600套公共租赁住房,即日起接受申请

更新日期 2010-12-6 9:07:41




三塘公寓外景

  从12月3日开始,杭州新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开始接受申请。本次推出的房源有600 套,面向的是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群体,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一个夹心层”)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第二个夹心层”)。在这600套房源中,有116套位于三塘公寓(非成套房源),香槟之约(非成套房源)有17套,丁桥联合新苑(两居室成套房源)有467套。这些房源都已装修。
  其中,“第一个夹心层”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准入条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第二个夹心层”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0%);(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12月8日至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可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相关专栏下载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先由单位组织审核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单位在12 月8日至10日将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平稳进行,当符合申请条件的两类申请家庭数超过房源数1倍以上,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收入情况,按照“解困优先”原则确定受理对象,并组织审核。经审核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按不同受理类别及配租原则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受理顺序号,按照与试点房源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名单。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公告将于12月底发布。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保障,一个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住房保障部门将对承租家庭情况进行重新审核,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进行配租;经审核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退出相应的保障。
  目前,市物价部门会同房管、财政等部门已基本拟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办法,将根据不同土地等级实施不同租金标准。在该办法正式发布前,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租金暂按之前的规定执行,即“第一个夹心层”的租金标准是6.5元/平方米,“第二个夹心层”是13元/平方米,其中已经包括了物业管理费。(本站编辑 丁方舟摘编)


三塘公寓公共租赁房室内实景图
转载自: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wdt/bzbd/szcf/T337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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