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难“火”之因

更新日期 2010-12-15 9:57:22



记者近日在南昌采访了解到,南昌市汽车租赁业目前发展不景气,急需尽快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开启汽车租赁市场这片“蓝海”。

生意清淡企业苦撑

  所谓“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方式。南昌的汽车租赁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发展历史。本刊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南昌的汽车租赁业发展不景气,其规模在近年来萎缩态势明显,全市汽车租赁企业数量已由最高峰时的80余家减至现在的30家左右;全市汽车租赁从业人员也由1600人左右降至200人左右;营运车辆,从最高峰时的3000余辆降至400余辆。

  与国外目标客户主要为公司用户不同的是,目前南昌汽车租赁用户主要以结婚新人、散户市民为主,伴有少量的单位用户。大部分汽车租赁企业都在苦苦支撑。

  与其他大城市相比,南昌租赁汽车价格偏低。以一辆“普桑”为例,广州、上海等地的日租金为280元到320元,而南昌仅为160元到180元。低利润制约着南昌市汽车租赁公司的规模,目前南昌市的汽车租赁公司规模大都在二三十辆左右。

  而南昌汽车租赁业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汽车租赁业的整体现状。数据显示,国内汽车租赁业尽管发展势头迅猛,有近5000家汽车租赁企业,但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很小。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国内租赁行业的年营业额不足20亿元,这与国内外各分析机构所列出的上百亿市场消费潜力相距甚远。在大型的汽车租赁企业中,易租车、至尊租车、一嗨租车、神州租车“口碑”较好,市场影响力较大,但这4家企业中,只有一嗨租车和神州租车在2009年实现了盈利。

经营环境亟待改善

  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要加快发展汽车租赁业,然而,本刊记者采访发现,从南昌汽车租赁市场的现状来看,汽车租赁业发展“瓶颈”仍存。

  受访业内人士反映,目前,尚未从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汽车租赁业的专门的法律法规约束,大部分地区汽车租赁业仍处于各自发展的无序状态,行业间的信息交流不充分,无证经营、恶性竞争的情况屡有发生。而相关的事故赔偿机制也尚未建立,一旦租赁汽车发生事故,相关的责任界定、赔偿主体等问题往往“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经营和管理的混乱大大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壮大。

  同时,由于社会信用评估、咨询体系缺失,汽车租赁业的经营环境亟待改善。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方面,用户信用状况不明使得恶意租车、骗贷等情况不断发生,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风险较大,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南昌世纪通汽车租赁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2002年9月,一名男子凭自己的有效证件在该公司租用了一辆“普桑”轿车,两个月后,当公安部门找上门来他们才知道,这名男子凭同一证件同时在5家租赁公司租用了5辆轿车,然后通过伪造行驶证,将这5辆车分别质押给了5家典当行。尽管通过公安部门追回了车,但这家公司至今仍与典当行为如何分担损失一事纠缠不清。

  另一方面,租赁公司需花费大量的成本甄别用户的资信情况,租赁时往往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缴纳押金,办理手续繁琐,也阻碍了汽车租赁的更快发展。

准入门槛过低监管难

  目前各地对汽车租赁市场的准入并无具体的限制门槛,“只要有场地、有车子,就可以成立汽车租赁公司”。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队服务调查处的胡博介绍,南昌汽车租赁公司大都规模偏小,几十家专业汽车租赁公司中不少配备的汽车不足20辆。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资质信誉等参差不齐,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公车客串救场等情况已成为普遍存在于汽车租赁行业的“游戏规则”。

  据知情者透露,南昌不少租赁公司都与一些单位保持着密切联系,利用一些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公车进行租赁。一旦遇上“供不应求”的情况,各租赁公司都会调用一些单位公车来救急。

  而部分汽车租赁公司为争夺客源,通过压低租价、降低租车条件等方式吸引客户,既不利于企业间的正常竞争,也为资质不够的承租者“骗贷”、“骗车”等违法行为埋下了隐患。

  受访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应建立规范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规范,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适时出台对汽车租赁业的相关信贷、税收、保险等扶持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规模化经营,如以优惠利率发放汽车经营租赁银行贷款,给予汽车租赁行业优惠的财税政策,适当减免汽车租赁企业的营业税,等等。此外,需积极探索汽车租赁信用保险、租赁车辆交通事故保险等相关险种,使保险成为解决租赁车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渠道
转载自:http://www.taotaocar.com/html_news2009/1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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