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安居"首批提供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

更新日期 2011-1-5 9:04:27



【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秀瑜)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深圳首批“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于去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受理工作,同时,将在市民中心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集中受理及咨询,此后的受理工作将在莲花大厦办理。首批受理对象包括深圳102家企业,涉及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在内的3万多名专业人才。

2010年是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启动之年。市委市政府于去年5月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

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改善青年科技人才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城市可在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住房问题”精神的举措。

为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各项工作,市住建局起草了《决定》的配套制度,制定《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配套文件。目前,这两个文件已报市政府审查,并制定了首批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的方案。

根据《决定》,结合首批人才安居对象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公共租赁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在首批确定的102家企业中,给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有26家,给予货币补贴的有76家。市住建局已于上个月开展了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的受理审核培训,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填报要求等做详细说明和讲解。

首批将提供约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布在宝安区的招商澜园、南山区的首地容御、福田区金地香蜜山和桃源村综合楼人才公寓、教师公寓等。首批将为3万多名人才实施货币补贴,每月补贴资金1000多万元。

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介绍,纳入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企业和人才,可提交正式申报资料,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纳入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的企业和人才,可按照即将出台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正常的申报。另外,今年将全面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受理审核等各项工作,按照《决定》的要求,逐步兑现人才住房政策。
转载自:http://city.sz.net.cn/city/2011-01/05/content_25529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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