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计生局出租办公楼 百万租金未缴纳财政

更新日期 2013-4-30 8:49:10



近日有读者反映,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计生局)将原“计生干部培训中心”闲置办公楼出租,可几年来收取的近百万元租金却从未上缴财政,而是留作单位使用。记者调查发现确有此问题,宝鸡市审计局已责令计生局整改。目前,该款项已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

  调查7层办公楼多半被出租

  近日有读者反映,宝鸡市计生局部分下属单位从西凤路迁至行政中心之后,办公楼大部分开始对外出租,“一共十几家单位租用了房子,这一年少说也有四五十万的收入,听说并没有上缴市财政,而是单位自己留用了。”

  4月22日,记者来到西凤路的计生局办公楼,该楼为一幢7层建筑,楼外并未悬挂任何单位标牌。走进楼内,1楼是会计事务所、商贸公司等,2楼是一家保险公司,4楼一半被出租,6楼有广告公司、印刷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目前在该楼办公的只有计生局下属的4个事业单位:市人口信息中心在3楼办公,市药具服务站占用4楼一半,市计生宣传指导所在5楼办公,7楼市计生协会留用。

  据一租户介绍,他们在此已经租赁了3年,1楼比较贵,每间房子1000元左右,楼层往上便宜一些,但是交租金一直没见过正规**,开的都是收据。记者以租房为由,联系了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现在只剩4楼的1间房子,租金为600元每月,租期至少1年。

  核实2009年开始对外出租

  据了解,该办公楼之前是供计生局局机关及几个下属单位使用,1991年设立了“计生干部培训中心”,但培训业务逐年减少并慢慢停止。据宝鸡市计生局财政科冯永利介绍,该单位自2009年开始将闲置的房子进行了出租。“这几年下来近100万元,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管理、维修、水电费等的支出。”冯永利说,财政、审计部门也知道,不存在偷偷摸摸。

  那之前为什么不把收入上缴财政,也不给租赁者提供**?冯永利表示,没有上缴财政确实不合适,主要也因为收入比较少、不稳定,没有上缴财政也就没有**,只有部分租赁户确实需要**,才代开一些。

  整改补缴税款并收归财政

  据冯永利介绍,去年审计局审计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计生干部培训中心”租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单位领导主动找财政部门说明情况,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在宝鸡市审计局2012年8月22日给计生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计生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出租办公大楼等固定资产,2011年至2012年5月收入为32.31万元,应缴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合计5.65万元,但并未申报缴纳,责令限期缴纳应缴款项。

  冯永利说:“针对审计部门指出的问题,我们于3月6日已经向审计局递交了整改报告,且也已经向财政部门全额上缴了应缴税款,今年开始‘计生干部培训中心’非税收入已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也会给出租户提供正式**。”

  昨日,宝鸡市审计局监察室王主任对此表示:“没有对该单位处罚,主要是因为这部分收入比较少,也不稳定,用途也主要是用于办公楼的日常管理维护,就只让补缴了税款,并责成整改,在以后工作中将会加大监管力度。”目前,财政局已经收到计生局缴纳的2013年的首笔租金4万元。(华商报记者万登峰)转载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4/25/c_124628035.htm

该用户更多租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