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四个月租房提取公积金激增达146%

更新日期 2013-5-31 9:12:21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成都市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最新的数据是,今年1-4月,全市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共办理了2367件,同比增长145.79%,提取金额2464.79万元,同比增长198.31%。

更早的数据是,2012年全年办理4558件,提取金额4426.37万元。而2011年不过办理了1799件,提取金额1426.06万元。

2011年,成都市开始要求房屋租赁备案凭证为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之一后,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管理率屡创新高。

在此基础上,房管局又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同步纳入管理。租赁农房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房屋出租后应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这个备案不仅是“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材料,而且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出租后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转载地址:http://www.askci.com/news/201305/27/2711133281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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